辛弃疾(1140─1207)初幼安,号稼轩,济南历城(今属山东)人。
受学于亳州刘瞻,与党怀英为同舍生,号辛党。
绍兴三十一年(1161),金兵南侵,中原起义军烽起。
弃疾聚众二千,隶耿京为掌书记,奉表南归。
高宗于建康召见,授右承务郎,任满。
改广德军通判。
乾道四年(1168),通判建康府,上《美芹十论》、《九议》,力主抗金并提出不少恢复失地的建议。
乾道八年(1172)知滁州。
淳熙元年(1174),辟江东安抚司参议官,迁仓部郎官,出为江西提点刑狱,调京西转运判官,差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抚,迁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。
五年(1178),召为大理少卿,出为湖北转运副使,改湖南转运副使。
又改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,创建飞虎军,雄镇一方,为江上诸军之冠,迁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。
淳熙八年(1181)冬,台臣王蔺劾弃疾「用钱如泥沙,杀人如草芥」,落职,卜居上饶城北之带湖,筑室百楹,以稼名轩,自号稼轩居士,自是投闲置散凡十年。
绍熙三年(1192),起为提点福建刑狱,次年,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。
以谏官黄艾、谢深甫论列,丐祠归。
所居带湖雪楼毁于火,徙铅山期思之瓜山下,家居瓢泉长达八年。
嘉泰三年(1203),起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,于会稽创建秋风亭。
四年,改知镇江府。
开禧元年(1205),复以言者论列,奉祠归铅山。
开禧三年,年六十八,葬铅山南十五里阳原山中。
德祐元年(1275)追谥忠敏。
平生以气节自负,功业自许,谋猷略远,然谗摈销沮,南归四十馀年间,大半皆废弃不用,故陈亮《辛稼轩画像赞》叹为「真鼠枉用,真虎不用」。
其胸中古今,用资为词,激昂排宕,别开生面,不可一世。
《宋史》有传。
有《稼轩集》,又有《稼轩奏议》一卷,均佚。
今人辑有《稼轩诗文钞存》。
词有四卷本《稼轩词》及十二卷本《稼轩长短句》两种。
《四库总目提要》云:「其词慷慨纵横,有不可一世之概,于倚声家为变调,而异军特起,能于翦红刻翠之外,屹然别立一宗,迄今不废。
」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南宋上层统治集团的屈辱投降进行揭露和批判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
艺术风格多样,而以豪放为主。
热情洋溢,慷慨悲壮,笔力雄厚,与苏轼并称为「苏辛」。
《破阵子·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》、《永遇乐·京口北固亭怀古》、《水龙吟·登建康赏心亭》、《菩萨蛮·书江西造口壁》等均有名。
但部分作品也流露出抱负不能实现而产生的消极情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