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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鸟

冬季,虽然烤着火炉,但还是觉得脚尖冰冷。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,强迫自己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一篇文章写完。已经是一月份,气温逼的我足不出户,我很是喜欢雪的,但今年我盼望了许久也未见下雪,这不免让我有些失望。昨天跟琦琦视频的时候,琦琦说她那边下了好大的雪,我还特意叫琦琦把摄像头对向了窗外,果不其然,雪就那么一片一片的飘落,犹如白色的羽毛,无声无息。提笔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的时间,但天气仍旧像是早上一般,直到现在山顶还被埋没在云中,看着这样的画面多少会觉得有些生硬,甚至可以说也埋没了我的灵感。除了喜欢雪,我还喜欢双手放在键盘上打字的感觉,我胡编乱造了很多人物不同命运的小说,她们如若不是出车祸那便是得癌症,总之就是一层不变的写法,心情好的时候我就会把他们的结局写的几乎完美,要是心情不好的话我会把他们写到骨头渣都不剩。不过我这个人运气倒是挺差的,写了很多篇小说,却没有一篇是编辑看的上的。我喜爱文字由来已久,至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我自己也不清楚了,唯一能记得比较清楚的是在初三那年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,虽然比较简短但也是用心去写,至于之前就只记得只要手上有笔就会不停的乱写,同学们的本子上全都是课堂笔记,而我的却写着一些有时就连我自己都看不懂的东西,不管怎么说,本子上算是填满了,回到家也好交差。前年七月份的时候,我回到了毕业的那所高中,差不多三年的时间没有回来,不过变化也并不大,转遍了整个校园,唯一的不同就是学校多建了一个图书馆,学弟学妹们从我的身边匆匆走过,每一个人都用陌生的眼神看着我,于是我开始沉默,站在原地,我的思绪又回到了从前,我怀念那段岁月,一幕幕仿佛是昨天一样。现今许多的同学都已经是大学的最后一年,他们都已经离开了学校到社会上实习。我比他们遗憾又比他们幸运,我上了大专,三年学制两年在校让我比他们更早的实习了一年,也比他们更早的毕业。我真的好想在某一天遇见他们时,我们每一个人的脸上还洋溢着曾经的那张笑脸。2琦琦是我进入高中以后认识的。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吧,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个比较文静的女孩,但是后来却证明是我看错了,她大大咧咧的性格跟她的外表一点都不符。我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叫独山的小县城,在县城里读了三年的高中,这三年让我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城里面的每一天街道,每一个路口,甚至是每一个店铺我都能记得一清二楚。我记得那个时候一到放学时我肯定会邀琦琦一起陪我打桌球,虽然她的技术比不上我,但是她那股不服输的劲还是值得我佩服的。琦琦其实也很喜欢文字,我们以前就经常在一起写写东西,相互评价相互攻击。我曾经跟琦琦说过,她身上最吸引我的是她的那双大眼睛,她那双大眼睛给我的感觉就是清澈,纯洁,快乐。琦琦的身高只比我矮了五公分,她一米七五的个子,也让她成为了我们班身高最高的女生。高三的时候琦琦叫人给我传了一张纸条,上面写了这样一段话:时光总是不听话,它的流逝不知道对我们而言又是何种的意义,我们总是习惯揭开对方的秘密,而你是除了男朋友之外,我唯一的秘密。琦琦告诉我这句话是用来祭奠我们的友情的,她说她这辈子很高兴能够认识我这么一个朋友,她真的不想失去我们彼此之间的情谊。即便琦琦不说,我也知道我们是比亲兄妹还要好的关系,我们相互诉说着自己的心事。我们两个从认识到现在,她失恋了三次,而且每一次伤心的时候,她都会跑来跟我诉说,她就坐在我的面前眼泪一直不停的流,从那一时刻起我不得不相信女人是水做的了。我倒还好,我是一个很少谈恋爱的人,所以也没什么失恋的经历,我也只有在心情烦乱的时候才会跟琦琦说。我身边的朋友问我,你跟琦琦看起来好像已经超过了普通的男女朋友了吧,朋友说完这句话,我并没有否认,到琦琦和我,我们心里都很清楚,我们一直把对方当成最好的朋友,尽管有时看起来我们更像是情侣,但我们依旧是朋友。我答应过琦琦,要是将来我写书的时候,里面的人物一定要用她的名字,我答应了好久,却一直没有写出一个像样的小说,琦琦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打来电话安慰我,面包迟早能够吃到,书迟早能够出的。3我这个人比较怀旧,因此我的房间全部都是一些老的物件,这些东西有我小时候的一些玩具,也有一些是我去淘来的东西,总之这些东西到如今已经是不常见的了。我最喜爱的是我的那本厚厚的相册,里面的每一张照片都有它的故事,小学,初中,高中到现在,基本上每个时期的照片都有的,我和朋友照的照片也有不少,高中的每一张照片上都会有琦琦的存在,她有时会站在我的旁边,有时会站在我的身后,而她那张忧愁的笑容却永远不会改变。我想把我的房子改成一个收藏室,把以前的老东西都收进来,我可以在我无聊的时候看着它们,也可以成为我日后回忆黯然泪下的见证者。我的父亲一直支持我写小说,他自己也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,他的房间里面最多的就是书,家里面的书基本上也全都是他买的,父亲一直对我抱有很大的希望,但我却一直让他无数次的失望,我感觉对不起父亲,老是让他失望,可父亲却一直鼓励我,哪怕毫无用处。我曾经迷茫过一段时间,为此我还外出打工过,我去了很多的地方,浙江,广东,江苏,福建。年轻气盛,心神又比较浮躁,待在每一个地方的时间都不是很长,那个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,不在需要父母的庇护,理因闯一闯,我想要结束这种,毫无激情的环境。在外的那段时间过的很苦,但在外的那段时间却是让我知道了很多,我懂得了很多不易,也是那段时间让我学会了坚强。4谁都会有在意或不在意的东西,也都会有通过了努力却得不到的东西,我也是如此,就像琦琦曾经对我说的那样,该来的终究是会来的,不该来的你就不必在等待。去年八月十二号的那天早晨琦琦打来电话,她说她收到了要她九月份去南京参加一个诗歌大赛决赛的通知,她写了几首诗歌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投了过去,歪打正着。说心里话我很替琦琦高兴,毕竟她一直不停的努力,她能参加决赛说明她的作品是得到肯定的。挂完电话,我沉默了许久,直到如今我连一个像样的比赛都没有参加过。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,又从新躺回床上,沉沉的睡去。我喜欢拿别人写的东西来做对比。莫言,毕淑敏,韩寒,郭敬明,饶雪漫,我想拿他们的文字相互比较,我喜欢看他们文字的冲突和矛盾。他们都是我喜欢的作家,我喜欢他们文字的细腻和对文字的尊重。我不知道将来是否有一天我会跟他们一样,成为一个人人皆知的作家,但我至少会比他们更努力。我一直都是以写短篇小说为主的,我从没有尝试过长篇的小说,我这个人记性不好,要是写长篇小说的话,可能写到后面就忘记前面写的是什么了,所以我不敢写,也不想写,也不会写。不过琦琦倒是挺喜欢写长篇小说的,但是她一直在嘴巴上唠叨却从未见她写过。最近我在网上查了很多关于小说投稿的比赛,但基本上都是已经比完了,要不然就是投几万字的,就像我所说的那样我不会写长篇小说,所以也就没有办法投稿了。大年三十那晚我写了一篇小说,从晚上七点多钟开始写的,直到夜晚十二点过后窗外腾空而起的烟花照亮黑夜后,我才停下手中的笔。我很认真的看着烟花在几十米的高空爆炸,一枚接着一枚的向上窜去,平时夜深人静的时间点,现在却比白天还要热闹。烟花从纸桶里弹出再到空中炸开,也不过几秒钟的时间而已,最美丽的时刻也就意味着永远的消失,在我望向天空发呆的这几分钟里,我想了很多,如今自己也已经是二十岁的人了,而今后的路我依旧迷茫。家人还有家族里面的长辈给了我很多的压岁钱,他们都希望我快快乐乐,顺心顺意,但是这些吉言似乎没有什么用,后来我把稿件寄给了杂志社,但不久之后便被退了回来,理由简单明了,你这写的东西不适合我们。我并没有失望,仿佛这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,我把原稿丢到了一个纸箱里面,箱子里面装的全部都是退回的稿件,仔细一看才发现已经快装满一箱了。我的书桌上一直摆放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,这本笔记本自从高一时就已经跟随我了,笔记本里面记录了很多的句子。有时上课时突然就来的灵感,于是掏出笔记本进行记录,有些是面对远处天边时突然想到的,还有一些是我特意去写的。火车沿着铺直的铁轨笔直的前行,隆隆的响声不绝于耳,是离别,是孤独,是难分难舍的哭泣。我习惯了很多个没有你的日日夜夜,也习惯了日日夜夜的想你。很多的时候我们不愿去想起的点点滴滴,犹如尖刀一样深深的刺进我们的心脏,而我们的手毫无力气的放在伤口上,蜷缩在地,痛苦万分,最后渐渐失去知觉,不在醒来。我到过你曾经到过的地方,所以我看过你看过的风景,呼吸你曾经深深热爱的土地的清新。每一次都只是为了你,爱你所爱,无怨无悔。不知从何时起,你开始变的冷漠,我一直想要安静的忘记你,却始终没有做到。午后的太阳不在变得那么闷热,白色的短袖和青色的牛仔裤,过肩的长发被风吹的有些凌乱,每一次我都看的这么入迷,或许这就是我无法忘记你的原因。我是一个自私的记录者,在阳光柔和的冬天,抚摸水面没有化透的薄冰,感觉空气都变得稀薄。树叶没有规矩的岁风摇摆,我不假思索的留恋,却留不住青春年华,到头只剩苍白的发。很多个夜晚,我们一同数着星星。天圆地方,繁星点点,同样的时间,同样的地点,同样的黑夜,回到如今却只剩我一人欣赏孤独的风景。冬天的旷野,若如不是你的离别,又怎会变得如此荒凉,冷淡。在我眼中你是温暖的母体,离开你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寒冷的。你不辞而别,于是我翻遍了整个世界却也没有找到你。白天开始走向黑夜,时间的尖刀逼向胸口,亦是疼痛,也是代价。悔恨也好,埋怨也罢,我们终究还是选择了自己最为熟悉的路口,哪怕是一个人,也只能坚定的走下去。…………我读过很多很多伤感的文字,它们总是给我一种触动心灵的疼痛感,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哭泣很容易被感伤的人。我发呆的时候会想很多的事,于是眼泪就会落下,我也很喜欢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听听音乐,我会戴着耳机然后把声音开的很大很大,我不想听到除了歌声以外的所有声音,我享受被歌声麻木的感觉,哪怕已经是世界末日。唐昊就是能给我一个安静世界的人,他住在离我三百多公里的另外一座城市。其实我跟他相识也是纯属偶然,有一次我去他所在的城市,然后我们在一家书店遇见的,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他有些呆萌,他那种样子无论是放在什么时候,都是很招惹女孩子喜欢的,他这个人比我还要喜欢安静。唐昊也是除了我父亲还有琦琦之后读我写的小说最多的人了,每次给她看稿他都很少发表意见的,如果把他给逼急了,他会说,写的还不错,再然后就没了。所以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逼他说读后感言了。我的时间一直都比较充裕,我经常跑去唐昊所在的那座城市,因为它唯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那里有一座全省最大的图书馆,并且我跟唐昊就是在那座图书馆认识的。基本上我会现在书店待上一两个小时后,才会打电话给唐昊,叫他准备接驾。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泡仔唐昊的酒吧里,我和他在酒吧里大谈人生理想,最后我们发现其实我们都是离自己梦想很遥远的人,不过他至少自己开了一家酒吧,虽然不是很大,但养活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,而我却什么也没有。5我一直都很羡慕那些过的很快乐的人,至少在我看来是比我快乐的。有人说过,每个笑容的背后都会是一段让人伤心难忘的故事,而我笑容的背后则是被我特意深埋的伤痛。刺眼的阳光透明了久久不能愈合的伤,一个人卑微的孤独。候鸟孤独飞向远处,我就是其中一个,等待没有寒冷的风时,我在继续飞行,我知道终究还是要降落的。最近我一直在考驾照,但老是过不了,于是我便真的开始怀疑我自己的智商了。我很喜欢车的,我常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,在夏季,开着敞篷的汽车缓慢的行驶在公路上,路的两旁则是茂盛的树枝,我会选择一个比较宽阔的路段,然后把车停下拿出我的画板和相机,来凝固这样的画面,又或者拉着小提琴放纵着,我也喜欢把车开到乡间,既清静还能看着一层一层油菜花的翻滚。我向往不受约束的生活,我喜欢跟朋友们一起旅行,特别是跟琦琦还有唐昊,我们喜欢去一个陌生的地方,看着一群陌生的人从我们的面前经过,喜欢看他们每一张陌生面孔上的每一个表情,而我们就像木头人一样,呆呆的站在那里,像是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,做一个虔诚的祈祷者。前段时间父亲从新在城里面买了一套房子,由于父亲忙着工作,母亲也要出差一段时间,所以住进新房的那一个星期里也就只有我一个人,无聊的时候就看电视和玩游戏,更无聊的时候我就会走到书桌前拿着笔开始写字,而那个星期似乎也变成了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个星期。新买的房子就在学校的旁边,学校的操场刚好就对着我房间的窗户,尽管距离有点远,但我还是可以看到操场上的一切,我写字写累了的时候,我就会趴在这个窗户看向操场,看着操场上的每一个人,他们像一群蝌蚪一样,在一滩清水里面有限的活动,头顶的阳光温和的洒下。我开始落泪,几年前同样是阳光温和的中午,七八个人躺在操场上,每一个人都把手举起来挡在眼前,阳光穿透皮肤,手指的边缘变的通红。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谈论着曾经,现在,以及将来,我们轻描淡写的序述,谁都没有在意落泪的人究竟会是谁,青春活力的心脏在时间的激流里不停的跳动呼吸……6一天中午我收到了唐昊的短信:有空来看看我吧。我想到他从来都没有发过这么恶心的信息给我过,我不以为然。没想到过了五六天之后他又发了一条短信给我:没有时间吗?我回:有。他又回:那就过来吧。我不会忘记那天的场景,唐昊躺在病床上,嘴唇泛白。当他告诉我他的时间可能不多的时候,我哭了,哭的很绝望,他说他这是第一次看见我哭,于是我马上停止哭泣,就那么看着他,他还说他真希望能够看到我出书的那一天,说到这的时候他还故意的笑了笑,于是我又开始哭,比之前哭的更是惨烈。十三天之后唐昊还是走了,我想起了我们在一起时的时光,我再一次的哭泣。参加完葬礼之后我便回到了自己的家。我不停的写着东西,疯狂的写,写到最后就连纸都被我狠狠的戳出了洞,我流下了眼泪,滴落在纸上,滴落在桌子上。慢慢的我开始习惯了用文字抒发我的内心,但琦琦却打来电话说,她毕业后就会留在那边了,她说这是她父母的安排她没有办法。我说好,便挂了电话。她在北方的最北我在南方的最南处,我们之间相隔几千公里。黄昏变得昏沉,我坐在阳台上,黄昏的光照在我的脸上,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,我知道我失去了很多,就像候鸟依旧在等待,于是就没有了然后。一年时间流过,我没有找到工作,前途茫茫,我仍旧是候鸟,平凡的生活,平凡的奢望,平凡的哭泣,平凡的抱怨。时光每时每刻都在我的手中溜走,我知道是我自己抓不住的。我很感谢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每一个朋友,感谢父母对我无比的关爱,我已经当着父亲的面用我男子汉的身份向他保证,我会找回那个最真实的我。一月十二日四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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